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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咖啡
內容:【經濟日報╱江美艷、朱應舞】

2014.11.07 03:37 am

金管會於今年初修訂各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原則上開放企業投資性不動產後續可以選擇採「成本模式」或「公允價值模式」衡量,以提高財報透明度。

在政策開放後,投資人應該在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坊間財金新聞,已經看到很多企業發布因為改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衡量投資性不動產,對於財務報表的好消息。

例如某金控公司在103年3月31日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的重大訊息,提到將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的會計政策由成本模式改為公允價值模式,並往前追溯從103年1月1日起適用,公司估計此變動對102年12月31日合併資產負債表的影響為投資性不動產增加1,001.3億元及淨值增加942.5億元;對102年度合併綜合損益表的影響為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調整利益增加92.5億元、本期淨利增加90億元。這些市場消息,自然是投資人吸睛、企業吸金。

前面提到投資性不動產衡量方式的改變,就是會計原則處理方法的改變,以會計專業來說,也就是「會計政策」的變動,會計政策變動除了今年度到處可見的投資性不動產的例子以外,實務上像是存貨由採先進先出法改為加權平均法,也屬會計政策變動的情形。

另外還有一種叫「估計變動」,好比企業主張因嚴格執行原廠技術文件擬定的機台保養維護計畫,經重新評估應適度調整延長機器設備的使用年限,才能合理分攤成本,便是估計變動的實例。會計政策變動及會計估計變動,統稱為「會計變動」。

聽起來「會計變動」,像是一旦改變就能將企業的財務報表數字變得無比美好,甚或轉虧為盈,其魔力比冰雪奇緣的Elsa的冰魔法還要強。

事實上似乎也正是如此,因為會計準則在某些項目的會計處理上的確提供企業一種以上的選擇,但企業仍必須選擇對自己最適當且最能忠實表達交易結果的會計處理政策及方法,並於不同會計期間對於類似會計事項應採用相同的會計處理方法,不可隨意變更。

只有當企業若因經營情況改變,為了使財務報告不失其可靠性及攸關性,而必須改變成更適當的會計選項(例如於金管會開放投資性不動產可採公允價值衡量後,企業經評估依公允價值衡量方能顯現投資性不動產的價值,並反映出持有該資產的目的,而選擇改採公允價值模式),改變就是勢在必行,合情合理。

為了有效管理國內證券市場,使企業不會任意運用會計變動操作財務報表數字,其實國內從民國88年,就有相關法令嚴格把關,意即企業如有會計政策變動及有關折舊性資產的攤銷年限、方法等會計估計變動,應該要公開申報,並搭配事前須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以及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的法定程序,以展現公司治理的能力,也讓投資人有所明瞭企業的財務表現並非一夜之間的轉變,而是其來有自。

建議投資人可以從公開資訊觀測站的「公告訊息」項下,選擇「會計變動公告」,並選擇市場別(上市、上櫃或興櫃等),這一年度所有企業會計政策變動或與資產折舊、折耗有關的估計變動的情況,就可以一覽無遺。除了這及時資訊外,在嗣後企業的定期性財務報表中,也能看到實際採用新會計政策或是會計估計後的影響。

對於頻繁在做會計政策變動的企業,或是永遠說這一次的會計估計將比上一次會計估計更攸關可靠的企業,投資人應該要好好評估這企業的錢景是在產品營收還是會計變動。

(作者是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及協理)

【2014/11/0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