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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ick 98
內容:恩隆案宣判 兩高管面臨上百年刑期

中央社德州休士頓二十五日法新電)美國能源業巨擘恩隆公司二零零一年因嚴重虧損而倒閉一案震撼全球,該公司前高級主管史基林和雷伊被控多項共謀詐欺罪名,兩人今天雙雙被陪審團判定有罪,都可能面臨上百年的刑期。
這項備受注目的審判進行一百零八天,檢方指控恩隆公司高級主管刻意精心欺騙投資人,在公司破產前隱瞞其財務問題。


五十二歲的史基林被控二十八項詐欺和共謀罪名,其中十九項被判成立,最高可能判刑一百八十五年。

六十四歲的公司創辦人雷伊長期擔任董事長,他的六項詐欺和共謀罪名全部被判有罪,另案的銀行詐欺罪名也被判成立,可能面臨最高達一百六十五年的刑期。

他們的刑期將在九月十一日宣判。

陪審團宣布其判決時,雷伊和妻子並坐庭上,他的部分家人聽到判決時哭了出來,他本人則保持鎮靜。史基林則一直低頭看著鞋子。

辯護律師表示將全力上訴。

恩隆案是美國法制史上最複雜的企業犯罪案件,也是對政府懲治企業犯罪決心最受注目的考驗。

這個案子是美國近代最重大的醜聞之一,傷害了世人對美國企業的信心。美國政府在案發後成立專案小組處理,這項判決證明了其成效。

恩隆公司虧損超過四百億美元,是當時美國歷來最大的公司破產案。雷伊等人涉嫌利用有問題的會計作業和秘密的資金工具隱藏鉅額的債務。

雷伊和史基林不但辯稱清白無辜,還聲稱恩隆公司原本財務健全,是因抹黑的報導和空頭的打壓才垮掉。他們的律師團辯稱,指證雷伊和史基林犯行的九名前恩隆公司員工被迫撒謊,因為他們擔心訴訟費用龐大以及可能被判處重刑。

德州大學的華裔胡姓公司與證券法教授表示:「兩位被告都身居公司治理醜聞的核心,這項判決可以提醒大家,這種事可能帶來相當嚴重後果。此事也可以讓大家知道,不論他們砸下多少訴訟費用,就是價碼很高的律師也不能保證讓人逍遙法外。」

恩隆案的審判始於一月二十六日,陪審團由八位女性和四位男性陪審員組成,他們只花了不到六天時間就作出判決。





64歲的公司創辦人雷伊(Kenneth Lay)長期擔任董事長,他的六項詐欺和共謀罪名全部被判有罪,另案的銀行詐欺罪名也被判成立,可能面臨最高達165年的刑期。(Getty Images)
受恩隆案判決鼓舞 美政府誓言追查企業弊案

美國能源業巨擘恩隆公司的兩名前任高級主管今天被判犯了共謀詐欺罪,政府執法機關大受鼓舞,表示將像處理街頭犯罪一樣努力追查企業弊案。

司法部副部長麥納蒂說,恩隆公司前主管雷伊和史基林兩人在休士頓的法院被判有罪,證明了「沒人能凌駕法律,包括財星雜誌五百大企業的老板」。

麥納蒂在對記者發布的聲明中說:「今天的判決傳達的訊息很簡單,我們的刑法將獲強力執行,對企業主管和街頭罪犯都是如此。」

他表示,聯邦檢察官和調查人員能促成「如此重要的判決是個大勝利」。

麥納蒂說:「雷伊、史基林和他們的許多共犯玩了個精心設計的陰謀,隱瞞恩隆的真正財務狀況,誤導分析師和投資人。」

他指出,恩隆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宣告破產,造成數千員工喪失了退休金與終生積蓄。

麥納蒂說:「因此這項判決對我們是個激勵,鼓勵我們繼續打擊貪汙,不論出現在何處。」

5/26/2006 5:42:35 AM

http://www.epochtimes.com/b5/6/5/26/n1330208.htm


回應者:Dick 98
內容:由組織文化的重要性來看美國「安隆醜聞案」 分類:有點沉重的哲學2006/07/08 01:59由組織文化的重要性來看美國「安隆醜聞案」

一、前言
談到商業倫理,近年來,正面的例子不多,反面的教材倒是不少,尤其是在2001年底喧騰一時的美國安隆醜聞(Enron Scandal),個人認為這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案例。為何會如此認為?原因不單只是因為它是接下來幾個企業醜聞的開端,也不只因為它是一家規模很大的跨國公司,或是因為它是之後美國所訂定的沙賓奧斯尼法案(Sarbanes-Oxley Act)的源頭,實在是因為安隆弊案牽涉到的議題,不但包含了公司會計刻意隱瞞財報(做假帳)的問題,也包含了領導者貪瀆、董事會監督不力、公司本身與其他相關單位的利益牽扯等等問題,甚至還包括了內部員工(包含領導者)不顧一般的商業道德而進行一連串的非法取財,這是領導者的問題,也是整個公司治理的問題,也有人提到說:這是90年代整個美國公司的文化風氣問題,安隆案不僅是美國企業史上規模最大的詐欺案之一,「它也是一個特別時代中的經營手段象徵」,一切以賺取個人的利益為最大導向,無盡的貪婪,也許到最後就是會造成類似安隆案的結局─企業醜聞。
2006年5月25日,美國德州休士頓聯邦法庭對安隆的兩位領導者做出有罪的判決,安隆創始人、總裁雷伊(Kenneth Lay)被告的6項罪名全都有罪,前執行長史基林(Jeffrey Skilling)被告28項罪名中19項被判有罪,如果將每項罪名最高刑度加起來,他們分別面臨165年和185年的有期徒刑。看完判決之後,我不禁要想:安隆弊案的源頭真的只是安隆上層領導者的問題嗎?然而在宣告破產的那一年,安隆的員工還有超過兩萬一千人,不可能整個安隆公司上上下下的主管或是相關員工都是天生的不倫理員工,主管級的員工也有好多人,看著事件的發展,他們也有可能有機會改變歷史,為何沒有辦法來阻止這場悲劇的發生?在2006年,全球戲院正上映了一部有關此案的記錄片「安隆風暴」,可見其影響是多麼深遠,隨著內部調查資料一件件的曝光,我們有機會將這些歷史片段串聯在一起,這些都顯示出安隆公司不但公司治理出了問題,連他們的組織文化也一樣充滿不倫理的現象,因此,本文想要試著從此案例來探討公司組織文化的重要性。好人為何會壞事?應該可以從安隆案看出一點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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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ick 98
內容:二、案例介紹
(一)安隆公司簡介
美國安隆公司成立於1985年,以銷售電力及天然氣產品起家,之後又跨足能源及其他商品(煤炭、塑膠、金屬、紙漿等)之配銷運送,並提供全球財務及風險管理服務。於1999年設立線上交易網站,名為Enrononline,客戶可直接在線上進行天然氣、石油、金屬等大宗物資交易,而該公司所扮演之角色非僅為交易媒介,為便利交易之進行,該公司亦身兼買賣雙方,且交易商品之內容亦逐漸擴充至能源以外之商品,因此業務量快速成長。至2000年時,該公司年收入達美金1,008億元,淨利達美金9.8億元,總資產為美金655億元。由於其營收每年均大幅成長,在公司宣佈破產之前,2001年8月財星(Fortune)雜誌還選為過去十年最具成長性之公司,其股價最高曾達每股美金90元。

(二)美國安隆公司破產過程
1. 假象的源頭:該公司自創之「當日結算原則」(mark-to-market),使其暴露在極大之交易風險下。所謂「當日結算原則」係建構於信用基礎之上,能源供應者及消費者經由美國安隆公司之媒介而達成合約,雙方承諾在數月或數年後履行合約義務。由於美國安隆公司不僅扮演交易媒介,亦同時扮演買賣方之角色,因此亦需負擔交易風險。在營運初期,該公司對其從事之交易尚有進行避險動作,惟隨著交易量及交易範圍擴大後,該公司逐漸不再避險,當交易出現虧損時,為掩飾虧損就在財務報表上動手腳。
2. 越演越烈:安隆也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及投資設立特殊用途項目(SPE, Special Purpose Entity),進行公司資產負債表外之交易。由於在美國符合某些特定條件之SPE其資產及相關負債及權益可不顯示於發起公司之資產負債表,因此美國安隆公司成立數百個SPE來美化財務報表。由於該公司從事之能源交易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發生虧損,只好不斷利用SPE虛增公司獲利,隱藏公司實際虧損及負債狀況。
3. 醜聞爆發:2001年因全球經濟不景氣,美國安隆公司股價下跌,使其很難再利用美國安隆公司股票與SPE進行資產交易及透過SPE舉債,因此不得不於2001年10月16日公佈其第三季財務報表為虧損美金6.18億元。經美國證管會深入調查美國安隆公司營運及財務情況後,該公司才承認其過去四年之會計處理有誤,並重編財務報表,負債由原來帳列之美金130億元增列為美金400億元,漏列之負債達美金270億元。其競爭對手之一動能(Dynegy)公司原本有意購併美國安隆公司,但在洽談購併事宜之際,標準普爾公司(S&P)卻宣佈將美國安隆公司債信評等降至「垃圾」等級,且美國安隆公司主要之交易網站Enrononline又宣佈停止交易,動能公司乃於2001年11月27日宣佈終止收購美國安隆公司之計畫。在找不到資金以彌補其資金缺口之情況下,美國安隆公司只能走上宣佈破產一途,於2001年12月2日向法院聲請破產保護。

(三)破產之後的後續發展
1. 關於安達信:由於美國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在安隆事件中所扮演之角色遭受質疑,使得投資人對於專業人士--會計師產生空前之疑慮。有鑑於此,美國於2002年通過沙賓奧斯尼法案(Sarbanes-Oxley Act),要求公司執行長及財務長個人負起財報公允表達之責,藉以強化企業的責任之外,也限制會計師事務所對於受其查核之公司提供特定顧問服務,以確保查核人員的獨立性。
2. 關於民事賠償:2006年2月22日聯邦法官Melinda Harmon初步裁決花旗、JP摩根和加拿大帝國商銀需支付總計66億民事和解金給安隆之股東及債權人(至95/12/22止,民事和解金已累積至$72億)。
3. 關於兩位領導人的判決:2006年5月德州休士頓聯邦法庭做出判決:史基林被控二十八項詐欺與共謀犯罪,其中十九項獲判有罪,最高面臨一百八十五年有期徒刑。雷伊被控六項詐欺與共謀犯罪,與另一案中的聯邦銀行詐欺罪名都獲判有罪,最高可能面臨一百六十五年有期徒刑。



4. 更多醜聞:安隆案員工錄音帶曝光,牽涉到其員工利用這種惡劣的手段提高電價外,安隆甚至還希望森林大火將設備燒掉,藉此提高價格。錄音帶的內容傳到加州人的耳中,讓許多政治人物和民眾感到不可思議和憤怒,紛紛要求聯邦能源調節委員會能夠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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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ick 98
內容:三、案例分析
(一)涉利者(stakeholder)分析
以下利用涉利者分析方法,來辨認安隆案的主要涉利者有領導者、管理階層、投資大眾、委託公司、股東、員工、政府單位(相關能源管理單位),除此之外,由於安隆公司的營業項目有牽涉到能源(如電力)的使用,因此社區整體的居民也應算在其中。而舉債給安隆的銀行(摩根、花旗等)與證券公司(如美林證券)也因為其債信不良而有直接的影響,因此也符合涉利者的條件。甚至這些投資銀行早已知道安隆的財務狀況而故意替其隱瞞,導致因此而獲利,稱為共犯結構也不為過。

圖一:安隆案的涉利者企業模型

(二)安隆的組織文化(cultures)─扭曲的誘因
假定一個好人身處在這樣的公司,為何好人會做壞事?在電影「安隆風暴」裡,有位內部職員說他們的公司的組織文化為:驕傲、自大、排除異己。當然這只是他個人的想法,但從1984年的員工做假帳事件開始,包括雷伊在內的董事會竟沒有解聘其涉案員工,反而認為他們賺錢的本領高強,由此看出安隆的組織文化真的是以牟利為主,而且連最基本的法律底線,也願意碰觸。再從2004年內部員工的錄音帶來看,安隆內部的交易員竟然可以利用對供電廠的專業諮詢而進行股票的內線炒作,讓加州區民在2000年到2001年飽受停電之苦,停電次數越多,安隆的股價就越漲,對於居民的不便卻毫無考慮,由此,我們更可以看出其組織文化的敗壞。以社會責任金字塔論的角度來看,公司的「經濟責任」,在安隆案裡真的是凌駕在「法律責任」之上,我認為這應該安隆案會如此發展的最核心的問題。

(三) 安隆的領導(leadership)─缺乏誠信架構
組織文化會如此?當然跟其管理者的特質有很大的關係,如前文提到的1984年的員工做假帳事件,若是當時身為管理者之一的雷伊能立即處理(嚴懲),也許後來也不可能會有整個會計單位作假帳的問題,因此,在事件發生之初,領導者的做法就是影響著整個組織文化走向的關鍵條件,若是管理者可以秉持企業的社會責任來發展一個誠信的組織文化,那安隆案應該是不可能發生的。而管理者如何發展一個誠信的架構呢?可以參考斐恩(Lynn Sharp Paine)的道德羅盤導航的角度分析:

圖二、道德羅盤的四大重點 斐恩(L.S. Paine), 1995

1. 目的:組織存在的根本理由為何-它的終極目標為何?若是只是獲利,以賺錢為最終目的,那當然無法建立起一個穩固的道德架構。
2. 人:誰是公司應付責任的人,公司依賴誰來獲得成功?他們正當的主張及利益為何?若是不是管理者本身的責任,那該由誰來承擔?
3. 權力:組織權力及行動能力為何?善用領導者在組織中的權力,那是一個好的管理者應有的作為,若是濫用,則道德組織架構無法建立。
4. 原則:組織的義務與責任為何?組織引導的抱負及理想又是什麼?這應該是安隆管理階層很少想到的部分,甚至在傳出破產之前,幾位領導者(包含總裁雷伊與前執行長史基林)都還在出脫自己的股票,大搞內線交易,他們當時想的應該不是義務與責任吧!
5. 小結: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安隆的領導是出了問題的,而其公司基本的誠信原則也因此而斷送在扭曲的利益誘因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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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ick 98
內容:(四)做出不倫理決策的機會(opportunities)
一個組織內的倫理決策往往牽涉到環境因素(文化的、工業的、組織的)與個人經驗會影響對道德問題的觀感,在安隆負債惡化前期,有很多機會可以讓內部的員工或是管理階層做出倫理的決策,但是什麼原因使他們繼續沉淪呢?我是著從組織中倫理決策的交互作用模式(Trevino’s, 1986)來檢視安隆公司有這些不倫理決策的動機為何:

圖三、組織中倫理決策的交互作用模式(Trevino’s, 1986)

1.組織文化:關於安隆的組織文化,前文已先行談過,的確是安隆腐敗的最關鍵的原因。整個組織文化皆以汲汲牟利為出發點,而且規範也不明確,受到他人的影響,以及對於上級的絕對服從,當然會做出不倫理的決策。
2. 情境變數:安隆的員工幾乎都被鼓勵購買公司的股票,甚至退休金也被鼓勵以購股的方式支付,因此股票的漲跌即影響著個人的關鍵因素(壓力),發現不倫理的現象時,如何能發出正義之聲呢?因為這牽涉到的不只是公司的利益,也牽涉到了自己本身的利益。
3. 個人變數:當然此因素是因人而異的,但以操作加州電力獲得暴利的員工為例,他們對於自己本身信念及力量的控制有問題的,若是他們發現公司的醜聞,他們會做出倫理的決策嗎?我想是不可能的。
4. 工作特性:安隆的員工是否都有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答案當然是否定的,雖然不能一竿子打翻全船的人,但是,很明顯的上到領導者,中到管理階層以及相關公司負責人,下到股票交易員,他們對於自己工作的角色,是缺乏正確的認同的,由此證反映出一個以賺錢為目標的公司,其員工是無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的。

(五)政府的角色
這是一個待查的部分,尤其安隆公司是以能源起家,牽涉到了電力及天然氣等類似公共財的分配問題,到底在安隆醜聞發生期間,當地政府以及當時的布希政府,有沒有互相舞弊的可能?如安隆開始以期貨方式交易天然氣時,這樣的交易方式是否合法,為何容許一家公司可以無限度操作能源市場,相關的單位為何都沒有做好監督的角色,甚至加州大停電的時期,竟沒有官員可以知道,有人在操縱舞弊?直到當時的州長被人民罷免,還無法得知安隆從中獲利的內幕,這是讓人無法理解的問題,是否有官員參與其中,目前無法得知,但相關官員的失職到是可以確定的。

四、結語
在走進戲院看電影「安隆風暴」時,我在此電影海報上看到了一句宣傳語,上面寫著「安隆案:一場700億元的MBA課程」,正道出安隆案給美國以及全世界一個警示,這個個案所要人民付出的代價實在是太大了,不單是員工,投資大眾不知道等到何時才恢復對於企業體的信心,也正給了每位管理者一個啟示:經濟責任絕對不能凌駕在法律責任之上,否則安隆案的翻版就有可能發生在自己的公司上。
因此,我在研究本案的同時,也回頭看看在台灣身邊所發生的新聞事件,如台開案、SOGO禮券案等等,一個體制不管其規模有多大,人員有多眾多,要令其崩解是其實很簡單的,「法律責任」想利用其權力或刻意隱瞞,終究是難逃法眼的,只是時間的問題,安隆成立16年,但只花了24天就宣布破產了,這個案例不但給企業一個警醒,對其他的團體也是有一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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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ick 98
內容:附錄:安隆大事記
1980 美國政府放鬆天然氣價格的管制。
1985/7 Houston Natural Gas (休士頓天然氣)與內布拉斯加州奧瑪哈的InterNorth進行合併,組成安隆公司(Enron),擁有37500英里的天然氣供應管線。
1987/1 安隆發現紐約威哈拉分公司的石油交易員中飽私囊。
1987/4 包括雷伊在內的董事會知悉兩名交易員未經授權,擅自進行交易,發生有損失,但記假帳,帳面則呈現持續獲利。雷伊和董事會沒有解聘兩名交易員,反而認為他們賺錢的本領高強,不能輕易放走,還提高他們的額度。
1987/10 兩名交易員狂賭,損失$10億。安隆主管穆可羅伊(Muckleroy)處理,矇騙住市場,將損失從10億美元篡改成1.4億,讓安隆不須破產,此時,雷伊對於交易員的妄為表示震驚,兩人遭到解雇。三年後,兩人認罪,其中一人入獄一年,另一人被判緩刑。
1989 安隆開始以期貨方式交易天然氣,為北美和英國最大的天然氣公司。
1990/6 史基林(曾任職麥肯錫公司顧問)加入安隆。
1991/6/11 安隆向美國證管會(SEC)申請准 mark-to-market的會計原則。
1992/1/30 美國證管會同意安隆採mark-to-market的會計原則。
1993 與印度馬哈拉查省簽約興建大型發電廠,建築費用達到28億美元。
1999/5/24 安隆西岸交易中心負責人貝登(Belden) 過量預訂電路線的招數,使電價上漲,一舉從加州撈了700萬美金。
加州新開放能源市場(deregulation),大家都可使用電路線。
這是貝登一連串突襲加州的電力系統,替安隆賺進大把鈔票的開始。
1999/6/28 安隆董事會豁免財務長法斯陶(Andrew Fastow)之業務倫理(競業之禁止),使他可以成為有限合夥組織LJM1之總經理,與安隆進行交易替安隆吸收資金。LJM1成為安隆操作損益的主要工具之一,讓投資人誤認為安隆的營運良好。
1999/9/16 法斯陶在世貿中心的美林公司內,向一群投資銀行代表說明設立投資基金LJM2對這些投資銀行的好處,投資銀行要這些投資LJM2。他向與會代表保證「當安隆與LJM間有利益衝突時,他會支持LJM」。
1999/10/13 美林公司推出LJM2的募股書。
2000/1/19-20 史基林在年度法說會的第一天說「安隆能源服務公司 (EES)情勢大好」,第二天,他宣佈安隆推動「寬頻計畫」。當天,安隆股價大漲26%,創下當時最高價格67.25美元。
2000/5/5 安隆在加州能源市場進行一場削錢的把戲,安隆交易員在給同事的電子郵件中,以「死星」(Death Star)「使之不足」"get shorty"稱該把戲。
2000/5/12 貝登在給總公司的電子郵件中,稱上述策略奏效,加州電力的價格繼續上漲(後達50%)。
2000/5/22 負責加州電力供應與需求的組織CAISO宣佈緊急狀況,警告加州電力的儲備不足。
2000/6/12 史基林在賭城舉行的會議中,嘲笑加州,將其比喻成鐵達尼號,且鐵達尼號沈沒時,燈還是亮的。
2000/7 安隆宣佈該公司的寬頻部門與百視達合作,提供隨選視訊(video-on-demand)。
2000/8/23 安隆股價創下歷史最高價格,每股90美元,市價達到$700億;聯邦能源管理委員會下令調查使加州電價上漲的手法。
2000/12/13 安隆宣佈總經理兼營運長史基林接任執行長,雷伊繼續擔任董事長。
2000/12 安隆採用mark-to-market的會計原則,宣佈寬頻業務獲利5,300萬美元。實際上,當這項業務後來結束生意時,連一分錢也沒有賺到。
2001/1 西岸交易中心該月的獲利創記錄毛利達$2.54億。
2001/1/17 北加州輪區停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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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ick 98
內容:2001/2 安隆能源服務公司負責人懷特(White)離職,出任美國陸軍部長,他從安隆獲利1,400萬美元,並在佛州購置650萬的毫宅。
雷伊從安隆寬頻事業取的股票和選擇權,替自己賺進5,300萬。
2001/2/5-14 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資深成員討論是否要繼續簽證安隆。他們稱mark-to-market之會計原則,為「智慧型賭博」(intelligent gambling)。
2001/2/14 財星雜誌記者麥克連(McLean)在公開場合詢問史基林「安隆為何賺錢?」史基林回答說:「我不是會計人員(Accountant)」。
2001/2/15 安隆公關和法斯陶飛往財富雜誌回答麥克連所詢問題。在公關離開後,法斯陶面告麥克連「不管你如何寫公司,不要讓我下不了台」。
2001/2/19 麥克連以「安隆的股價被高估了嗎?」為題的報導,在財富雜誌刊登。
2001/3 安達信將貝斯(Bass,CPA)從安隆調走。
2001/4/17 史基林在當季法說會上語出驚人,稱提問的分析師是「混蛋」。
2001/5/17 雷伊與阿諾在洛杉磯祕密會面。
2001/6 聯邦能源管理委員會終於取消部分撤銷管制規定,訂出對西岸各州能源的價格之上限。加州能源危機結束。
2001/7/13 史基林首度向雷伊表態,希望辭職。
2001/8/13 史基林在傍晚舉行的董事會中含淚辭職,理由是個人因素。
2001/8/14 安隆宣佈史基林離職,雷伊回兼執行長
2001/10/23 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大量銷毀安隆的文件,重量有一噸。
雷伊對外稱讚法斯陶。
2001/10/24 雷伊將法斯陶免職。
2001/11/28 安隆股價跌破一元美元。
2001/12/2 安隆申請破產保護。
2002/1/9 美國司法部開始調查安隆之刑責。
2002/1/23 雷伊辭去董事長和執行長職務。
2002/1/25 貝斯特(Baxter)舉槍自殺身亡。
2002/8/31 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之美國營業執照停止五年,85,000員工因此失業,$90億年收入化為烏有。
2002/10/31 法斯陶以78項罪名被提起公訴。
2003/9/10 阿諾史瓦辛格贏得州長改選。
2004/1/14 法斯陶夫婦認罪。
2004/2/19 史基林表示自己無罪.35項起訴之罪名。
2004/7/8 肯恩雷對表示自己無罪.11項起訴之罪名。
2005/12/28 前美國能源公司安隆的會計長高希(Richard Causey)做出認罪協商,他承認「證券詐欺」(Securities fraud)一罪,而且將被沒收125萬美金,但是他也將協助司法單位對他過去的老闆,也就是安隆創辦人雷伊以及前執行長史基林展開偵查,並且可能換得減刑的獎勵。
2006/2/22 聯邦法官Melinda Harmon初步裁決花旗、JP摩根和加拿大帝國商銀需支付總計66億民事和解金給安隆之股東及債權人(至95/12/22止,民事和解金已累積至$72億)。
2006/5/25 德州休士頓聯邦法庭做出判決:史基林被控二十八項詐欺與共謀犯罪,其中十九項獲判有罪,最高面臨一百八十五年有期徒刑。
雷伊被控六項詐欺與共謀犯罪,與另一案中的聯邦銀行詐欺罪名都獲判有罪,最高可能面臨一百六十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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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織田曉義
內容:希望這種大案, 不會發生在台灣.

否則, 這個企業的投資人

必定是血本無歸.

當年的鴻源案,十信案

害慘了多少一輩子奉公守法的市井小民.

多少人為此家庭破碎?

一生積蓄歸零.

只因為一個無情無義的企業和相關管理階層的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