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考擬增錄取門檻 網掀熱議訊息寄給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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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S
內容:2017-05-13 10:50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台北報導

考選部9日公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高等律師第19條修正草案,未來律師考試將訂定最低錄取分數門檻,草案一出,卻引來網友議論紛紛,有網友號召一人一信,要求設落日條款。

律師考試自2011年起採一、二試各錄取全程到考人數的33%,及格率約10%,因及格率較之前大增數倍,不只流浪律師大增,考試沒有最低分數限制,律師公會也反映學生分數太低,素質不佳。

考選部為回應各界對於現行律師考試制度改革建議,去年舉辦律師改革公聽會,並與專家學者開會獲共識。

針對律師考試第二試以全程到考人數33%為及格標準,未訂定最低錄取分數門檻,經專家學者研議後,決議第二試筆試應試科目,若有一科目成績為零分或除國文、選試科目以外其他各科目合計成績未達400分者,均不予及格。

律師第二試則是考律師專業執業能力,分成國文與專業科目,一共考5科。專業科目分公法、民事法、刑法及商事法4大科,每科200分,考試時間一律為3小時。現行考試題目多,這次擬將每科只考實務案例題1至2題,採題庫命題。

網路卻掀起自救潮,有網友提出落日條款,希望宣導兩年後再實施,考選部草案提及,任何人有意見可於15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反映(傳真:02-22367928,電子郵件帳號:000506@mail.moex.gov.tw)。

回應者:joyce j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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