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通過 審判權衝突改由終審法院終局判斷訊息寄給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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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c chen1
內容:16:362021/11/23 中時
林偉信

明年1月4日憲法訴訟法新制實行,刪除機關就歧異見解聲請統一解釋的規定,立法院23日通過修法,未來不同法院間的審判權爭議,改由終審法院作終局判斷。

司法院表示,不同法院間的審判權爭議,依現行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相關規定,是聲請大法官作成統一解釋,但因憲法訴訟法已刪除相關規定,為了能就不同審判權法院間的消極審判權爭議,預先規劃解決方案,司法院提出修法。

立法院23日三讀通過司法院會衍包括「法院組織法」、「民事訴訟法及施行法」、「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年1月4日憲法訴訟法施行後,不同法院間的審判權爭議,將由終審法院作終局判斷。

司法院表示,不同法院間的審判權爭議,依現行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相關規定,是聲請大法官作成統一解釋,但因憲法訴訟法已刪除相關規定,為了能就不同審判權法院間的消極審判權爭議,預先規劃解決方案,司法院提出修法。

立法院23日三讀通過司法院會衍包括「法院組織法」、「民事訴訟法及施行法」、「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年1月4日憲法訴訟法施行後,不同法院間的審判權爭議,將由終審法院作終局判斷。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1123003956-260402?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