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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高考增門檻 第二試不能有零分
律師高考增門檻 第二試不能有零分
作者:
joyce jhuang
2018-01-06 00:04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台北報導
若要成為律師,得先通過律師高考,取得律師執照,國內目前律師資格考試採取比例制,錄取全程到考人數的33%,及格率約10%,今年再增「分數門檻」,考生第二試不得有一科零分,4項核心科目總分不得少於400分。
專技人員考試若採取比例制,多設有核心科目總分數不得低於50%門檻,律師考試自2011年起採第一、二試各錄取全程到考人數的33%,及格率約10%,卻沒有最低分數限制。
考選部統計顯示,律師考試2010年及格僅600人,2010年就增到963人,而後每年及格人數均逾800到近1000人。
考選部去年推動律師考試改革,找來專家學者、業界律師召開會議,今年律師考試第二試及格標準,增訂兩項門檻,筆試不得有科目成績為零分,又核心科目合計成績未達400分者,否則皆不及格。
律師第二試科目包含國文、選試科目外,還有「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4項考科就是法律界所稱公、民、刑、商事法核心領域專業科目。
另外,律師考試第二試選試科目,可供考生選擇專精法律項目,目前選試科目包含「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等。
近年來都有1萬名人報考律師考試,新制預估每年將影響3千多名參加第二試考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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