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移轉問題 |
作者:
k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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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如果說繼承人有三子(甲乙丙)一母(丁)繼承一房子,倘甲從未扶養與照顧過被繼承人,法律上如何免除或減少該繼承人之繼承權?倘若無法免除是否有其他方式可將該不動產移轉至繼承人丁(乙丙同意)而其所有權不受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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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08/3/24 下午 09:43:19來自:220.139.1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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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移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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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a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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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證明甲喪失繼承權(第1145條)
2登記取得不動產後"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五項規定"
由乙丙丁同意出售由丁行使優先承購權移轉給丁"(假買賣真贈與)
以上是小弟之淺見... |
於
(
2008/4/11 下午 04:19:27
) 來自:60.250.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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